全部企业
共 6 家企业(含主营及涉及该行业的企业)
主营业务: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项目: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;汽车零部件研发;汽车零配件零售;汽车零配件批发(除许可业务外,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))
主营业务: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从事各类轿车、轻型车、重型车等汽车用继电器、接触器、控制盒及相关各类电子产品的生产、销售;建筑电气、空气开关的生产、销售;生产、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、机械设备、仪器仪表、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、加工工贸和补偿业务、电子产品、五金、交电、化工产品(不含危险品)、金属材料(不含贵重金属);高、低压成套设备、工模具的生产和销售;电子技术、通信技术、自动控制系统、应用技术研究、工程技术经营方式:生产销售
主营业务: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建设工程施工;特种设备制造;电气安装服务;道路机动车辆生产;道路货物运输(不含危险货物);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;规划设计管理;工业设计服务;机械设备研发;软件开发;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;智能机器人的研发;通用设备制造(不含特种设备制造);物料搬运装备制造;工业机器人制造;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;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;包装专用设备制造;邮政专用机械及器材制造;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;机械零件、零部件加工;机
主营业务: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航空航天产品;特种车辆的研制、生产、销售;燃气器具、节能加热设备、燃烧机、厨房设备、制冷设备的研制、生产、销售;压力锅、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的研制、生产、销售;净水车、急救车、保障车的研制、生产、销售;野营器材、箱组设备、水净化处理设备、炊事机械的研制、生产、销售;金属制餐具和器皿的加工、销售;空投空降特种设备、应急救援装备的研制、生产、销售;客车、专用车、救护车、农机产品的研制、生产、销售;
主营业务: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航空航天橡塑材料及其制品、汽(轿)车橡塑材料及其制品、其他民用橡塑材料及其制品、橡塑制品模具、设备的设计、生产、销售、维修、试验及技术服务。)
主营业务: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汽车(含新能源汽车及智能汽车)设计、研发、制造、生产、改装、销售;汽车(含新能源汽车)零部件研发、生产、销售;汽车(含新能源汽车)售后服务站建设及经营管理;新能源汽车充、换电站(桩)投资、建设、生产、安装、维护及经营管理;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生产及销售;车用金属制品加工;网络科技、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转让、技术咨询业务;汽车租赁、网络约车客运服务;酒店经营;房地产经营及物业管理;普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