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部企业
共 7 家企业(含主营及涉及该行业的企业)
主营业务:以调水供水为主责主业,负责南水北调工程的建设运营与安全、供水安全、水质安全,推进一期工程提质增效和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,并参与国家骨干水网及省市县级水网建设。
主营业务:在市政府授权范围内负责城市水务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;负责对本市原水经营、自来水运营、环保产业、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与管理服务;资产经营管理(金融资产除外);市级重点水务工程的融资、投资、建设及管理;水利及市政工程设计、施工与监理;水利发电、水利科技成果转化、技术咨询、节水技术开发、科研设计与服务、水环境监测;电力、机电设备的安装、调试与维修;水务相关配套产品的生产销售;濒水土地整理和房屋租赁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
主营业务:投资、建设、管理、运营引江济淮工程,主体工程沿线土地、岸线、水资源、生态旅游综合开发和经营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
主营业务:一般项目:水资源管理,水污染治理,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,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,智能水务系统开发,灌溉服务,规划设计管理,工程管理服务,水利相关咨询服务,水土流失防治服务,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,企业管理。(除许可业务外,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)许可项目:水力发电,天然水收集与分配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
主营业务:承担省政府交办的重大水利、水运、水务项目的投资、建设和运营管理;从事水利、水运、水电、水务相关产业的投资建设与运营管理;整合管理“一湖四水”和长江沿岸等土地与岸线资源;航电枢纽、船闸、航道、港口码头、物流园区的投资建设与运营管理;清洁能源投资运营与电力销售;原水、自来水、净水、中水、污水、污泥等相关产业投资建设与运营管理;环境保护与治理;水利水电工程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;广告设计、制作、发布、代理;砂石开采、加工、运输、销售;物流服务;矿石、建材、煤炭、粮油销售;工程勘察、测绘、监测、设计与咨询服务。(不得从事吸收存款、集资收款、受托贷款、发行票据、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)(
主营业务: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(一)全省重点水利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、大中型和小(一)型水源工程、人畜饮水工程、流域开发与治理、城乡供水排水、污水处理、城市防洪、水环境治理、水土保持及水力发电(赋予清水江、都柳江等流域水电开发权)、水利风景区的投融资、建设和经营管理;(二)土地资源综合开发利用;(三)水利项目对外经济技术合作;(四)工程咨询、项目管理、中介服务等多种经营;(五)出资人决定的其他投融资和经营管理事项。)
主营业务:从事城乡水务项目投资、建设、设计、施工及运营;城乡水务供应及系统设施管理、市政工程设计及技术咨询服务;水流域治理、水环境生态建设;水务领域市场开发运营;企业总部管理;单位后勤管理服务;会计、审计及税务服务;人力资源服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