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部企业
共 48 家企业(含主营及涉及该行业的企业)
主营业务: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新型电子元器件、光电子元器件、新型触控显示元器件、智能终端产品、通信设备的研发、生产、销售和技术咨询服务;自营和代理电子产品、通讯器材及相关进出口;机械设备租赁、办公设备租赁、房屋租赁、车辆租赁;商务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证券、投融资、理财及咨询服务)。(涉及许可经营项目,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))
主营业务: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电子元件加工)
主营业务: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项目:其他电子器件制造;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;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;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;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;电子产品销售;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;通信设备制造;金属结构制造;金属制品研发;塑料制品制造;塑料制品销售;模具销售;模具制造;机械电气设备制造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电气设备修理;电子、机械设备维护(不含特种设备);通讯设备修理;信息
主营业务: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线束连接器研发、生产、销售及来料加工。)
主营业务: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从事手机、平板电脑、SMT贴片生产与销售、技术研发、技术服务;移动电话、通信设备、智能安防设备、家电数码产品、电子元器件的技术研究与销售;国内外贸易;供应链管理:从事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。))
主营业务: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生产销售:通讯、电子产品,通讯配件、家电产品的研发与销售;经营进出口业务;手机、充电器、数据线、电池、充电宝、线材、蓝牙、音箱;电视的加工、生产;互联网+软件的研发;医疗器械的生产、研发以及销售;物业管理;厂房租赁及销售;房屋的修缮管理;水电安装;安防设备安装、维护;电梯维护;停车场服务;清洁环卫管理;绿化管理;消防管理;仓储服务(不含爆炸品及危化物品)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
主营业务: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高低压电气、工业自动化、电器智能化设备、产品销售、安装、制造、调试及技术研发、技术服务;电力、消防、智能化好、工程承包;勘查设计咨询、知识产权咨询服务、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咨询;工业数据,新能源、软件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服务、技术转让;销售五金、机电设备。)
主营业务: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项目:通信设备制造;5G通信技术服务;信息技术咨询服务;通信交换设备专业修理;机械电气设备销售;光缆制造;网络设备制造;通讯设备销售;建筑装饰材料销售;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;广播电视设备制造(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);电子产品销售;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;光通信设备制造;非居住房地产租赁;通用设备修理;专用设备修理;电气设备修理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
主营业务: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电子产品、手机、通讯产品的技术开发、生产及销售;手机主板、手机液晶显示屏、充电器、耳机线、数据线、移动电源、手机电池、手机摄像头、手机外壳及相关手机配件的生产及销售;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业务(金融、期货、股票、证券类除外);国内、国际货运代理;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。)
主营业务: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研发、产销、加工:工艺品、礼品、模型、电子玩具、货物进出口。)
主营业务: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技术咨询、技术开发、技术服务、技术转让,计算机软硬件、通讯设备及相关产品、电子产品的销售;智能控制系统研发及制造;数据分析及云计算服务;电子设备制造;定位及控制系统研发;地理信息系统研发及服务;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制造;分布式制造研发及服务;自营和代理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。)
主营业务: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电子产品、LED照明音响器材、电脑及周边辅助产品技术研发、加工、生产及销售;经营进出口业务。)
主营业务: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生产及销售:手机、电脑。)
主营业务: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电视、手机电子元器件、电容式触摸屏元器件、液晶模组显示的研发、生产、销售;手机主板、MID主板的研发、生产、销售;模具设计及制造;计算机、通信系统集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、服务、咨询及转让;通信设备、计算机软硬件研发、销售;商务信息咨询;货物、技术和设备的进出口及国内贸易业务;电子类产品进口商品分销。(国家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)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
主营业务: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光电产品加工生产,玻璃深加工及IR滤光片,光学镜头,摄像头及模组、模块,玻璃显示屏及模组、模块、手机,数码产品,智能家居,安防监控周边配件及塑胶制品生产,柔性线路板及敷铜泊后段加工,电子产品的生产及销售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
主营业务: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项目: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;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;通信设备制造;电子元器件制造;音响设备制造;货物进出口;特种陶瓷制品制造;电子元器件批发(除许可业务外,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))
主营业务: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锂离子电池材料研发、生产、销售;锂电池成品、半成品电芯及锂电池相关材料回收利用,货物进出口、技术开发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服务、技术进出口;研发、生产、销售碳酸二甲酯、碳酸二乙酯、碳酸乙烯酯、六氟磷酸锂等锂电池电解液及材料;危险货物运输。)
主营业务: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研发、制造、销售安装及售后:智能门控系统、智能车库门、智能快速提升门成套产品装备;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。涉及许可经营项目,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)
主营业务: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项目:电子元器件制造;电子元器件批发;电子元器件零售;货物进出口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)
主营业务: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,手机配件、玻璃盖板、电子材料、电子产品、电子元器件、机电产品、手机的设计、生产、技术开发与销售;其他国内贸易;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;经营进出口业务;手机软硬件的设计及销售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