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部企业
共 10 家企业(含主营及涉及该行业的企业)
主营业务: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研制、生产、销售:航空航天器;航空、航天及其他专用设备;船用配套设备;锻铸件;机械加工;金属压力技术开发;计算机软件开发、技术转让、技术咨询、技术培训、维修服务;金属材料及成套机电设备、零部件进出口业务(国家限定或禁止的商品、技术除外)。)
主营业务: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齿轮、机械产品、模具、夹具生产销售;研发和技术服务;信息技术服务;会议展览服务;仓储服务;装卸搬运服务;机械设备、生产器具出租;机械产品检测及修理服务;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;经营本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、仪表、机械设备、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
主营业务: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液力变速器、动力传动组合、高压注油泵及机电产品的设计、生产、销售、安装、维护及技术服务;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;经营本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、仪器仪表、机械设备、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(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);航天动力产品以及航天器零部件的设计生产、销售;房屋和场地出租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
主营业务: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许可项目: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;金属船舶制造;民用航空器(发动机、螺旋桨)生产;火箭发射设备研发和制造;特种设备检验检测;检验检测服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紧固件制造;密封件制造;通用零部件制造;橡胶制品制造;金属结构制造;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;金属加工机械制造;航标器材及相关装置制造;弹簧制造;
主营业务:航空、航天用管路系统零部件的研制、开发、生产、销售;其他军、民用标准件和机械零部套产品的研制、开发、生产、销售;锁类零部件的研制、开发、生产、销售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
主营业务: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机床、机床附件、数控设备制造、销售;机床修理、备品备件加工、销售;机床设备安装、调试、升级改造;进出口贸易;道路普通货物运输;房屋租赁;机床设备加工及维修。涉及许可经营项目,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)
主营业务: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项目:军民用紧固件、标准件、橡胶件及航空发动机零组件产品;航空、航天机械零部件研制、销售及售后服务;金属热处理、表面处理及加工成形;机械零部件加工;特种和专用钢、高温合金、钛合金、铝合金、铜合金及其制品研发、设计、生产、销售及售后服务;航空航天钣钳、钣金、钣焊零部件加工成形及维修;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、电子设备、消防设备、机械设备、机电设备、通讯设备及器材、电气设备、电器设备的研制、生产、销售及
主营业务: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生产销售机械零部套产品、各类标准件、汽车、摩托车专用标准件、液压系统基础件和标准件;机械产品进出口贸易;原材料进出口贸易(以上经营范围国家法律、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;国家法律、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得审批前的项目不得经营)。)
主营业务: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换热冷却系统研发制造,换热冷却器相关产品、技术的出口;本公司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、机械设备、仪器仪表、备品备件、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;进料加工业务。)
主营业务:法律,法规,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,法规,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,法规,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.(精密锻造,锻造技术软件开发,技术转让及咨询服务,机械加工,维修服务,金属材料及成套机电设备,零部件进出口及销售业务(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).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