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部企业
共 34 家企业(含主营及涉及该行业的企业)
主营业务: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研发、生产、销售高性能铝合金、铝基复合材料、有色合金及其复合材料、无机非金属材料及制品等高新技术产品,包括高性能铝合金及铝基复合材料锭、棒、型材、板材、铸造产品,高纯铝材料、钢铁热浸镀用铝合金锭,高性能铜、锌合金及其复合材料锭、棒、型材、板材、铸造产品,高性能碳—石墨材料及制品,高性能陶瓷材料及制品;研发铝工业节能环保关键共性技术;以上产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、技术咨询、服务(以上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
主营业务: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经营项目:生产、销售:发动机叶片,精密铸件,铸件原材料,磁性合金,高温合金及高温合金制品;理化检测咨询服务。※※许可经营项目:(无)。※※※)
主营业务: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铝杆、铝管、铝板、铝带、铝棒、铝扁锭、铝型材、线材、制冷配件、氧化铝、氢氧化铝、氟化铝、冰昌石、碳素制品、铜铝接头生产、销售)
主营业务: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化工产品和化工新材料(不含国家监控的、易燃、易爆、易制毒和危险化学品产品)的研究、开发、生产和销售及相关的技术服务;进出口贸易;金属材料的生产、销售;金银制品的销售)
主营业务: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项目:贵金属冶炼(除稀土、放射性矿产、钨);常用有色金属冶炼;贵金属冶炼;有色金属合金制造;有色金属压延加工;黑色金属铸造;国内贸易代理;有色金属铸造;有色金属合金销售;选矿;选矿(除稀土、放射性矿产、钨);建筑材料销售;货物进出口;进出口代理;化工产品销售(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);贸易经纪;五金产品零售;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;金属工具销售(除许可业务外,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)
主营业务:法律,法规,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,法规,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,法规,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.(生产销售金属铸锻件,金属材料及制品(黄金,白银除外),机电设备;经营本企业自产的金属铸锻件,金属材料及制品(黄金,白银除外),机电设备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;经营本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,仪品仪表,机电设备,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;研发和技术服务;技术成果转让;鉴证咨询服务.涉及许可经营项目,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)
主营业务: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海绵钛、金属镁、氯化镁、四氯化钛、机油、矿产品(不含危险化学品)、盐酸、氯气、次氯酸钠、硫酸的生产销售;废旧物资的销售(凭相关部门许可开展生产经营活动);该企业生产及科研所需的原材料(不含危险化学品)和仪器、设备的批零兼营(除国家限制外);非标设备的加工制作、安装、机械设备安装、修理、防腐工程及炉窑砌筑;黑色金属、有色金属(金、银除外)、非金属材料销售及钛制品的生产销售;建筑工程;钢结构件的制作、安
主营业务: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铁合金冶炼;金属材料制造;化工产品生产(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);建筑材料销售;货物进出口;住宿服务;餐饮服务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
主营业务: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铝及铝合金板、带、箔的生产、销售、进出口;铝新产品技术开发;机械设备进出口(以下空白)*)
主营业务: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生产销售:镍基合金、特种钢材;销售:冶金炉料、金属材料;特种金属材料研发。)
主营业务: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硬质合金的生产和销售;耐火材料的销售。)
主营业务: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氧化铝及铝型材、铝锭、铝板、箔、铝制品、五金配件的生产、加工、销售及技术咨询;国内贸易、货物进出口、技术进出口。(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除外))
主营业务: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电子基础材料、矿产品深加工;铜箔的研发、制造、销售;铜箔生产设备研发、制造、销售。)
主营业务: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生产加工:铝杆、铝丝、漆包线;销售:氧化铝、铝锭及制品、碳素及制品、铝加工相关材料;进出口漆包线及铝加工产品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
主营业务: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自产自销:普通铝锭、合金铝锭、铝型材及铝制品、氧化铝、碳素材料、氟化盐、氢氧化铝、金属镓以及其他自产自销的附属产品及渐生产品;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;经营本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、仪器仪表、机械设备、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(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);企业可以按国家规定,以贸易方式从事进出口业务。)
主营业务:进出口业务;有色金属矿产品;常用有色金属压延加工;机械制造。
主营业务: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科技开发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服务;冶金装备制造;有色金属、合金及其制品、有色金属化合物及其制品、电子材料的制造及销售;销售:化工原料及产品(不含化学危险品)。(涉及许可经营项目,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))
主营业务: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生产销售氯化汞、汞触媒、朱砂、水银、氧化汞、活性炭及次氧酸钠等副产品,化工产品的销售。)
主营业务: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有色金属浮选、冶炼、销售;副产品硫酸生产、销售;种植业、养殖业;铁矿石、合金购销。)
主营业务: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有色金属铸造类、复合材料类生产、销售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