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部企业
共 63 家企业(含主营及涉及该行业的企业)
主营业务: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研制、生产、销售:航空航天器;航空、航天及其他专用设备;船用配套设备;锻铸件;机械加工;金属压力技术开发;计算机软件开发、技术转让、技术咨询、技术培训、维修服务;金属材料及成套机电设备、零部件进出口业务(国家限定或禁止的商品、技术除外)。)
主营业务: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齿轮、机械产品、模具、夹具生产销售;研发和技术服务;信息技术服务;会议展览服务;仓储服务;装卸搬运服务;机械设备、生产器具出租;机械产品检测及修理服务;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;经营本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、仪表、机械设备、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
主营业务: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液力变速器、动力传动组合、高压注油泵及机电产品的设计、生产、销售、安装、维护及技术服务;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;经营本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、仪器仪表、机械设备、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(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);航天动力产品以及航天器零部件的设计生产、销售;房屋和场地出租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
主营业务: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许可项目: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;金属船舶制造;民用航空器(发动机、螺旋桨)生产;火箭发射设备研发和制造;特种设备检验检测;检验检测服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紧固件制造;密封件制造;通用零部件制造;橡胶制品制造;金属结构制造;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;金属加工机械制造;航标器材及相关装置制造;弹簧制造;
主营业务:航空、航天用管路系统零部件的研制、开发、生产、销售;其他军、民用标准件和机械零部套产品的研制、开发、生产、销售;锁类零部件的研制、开发、生产、销售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
主营业务: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机床、机床附件、数控设备制造、销售;机床修理、备品备件加工、销售;机床设备安装、调试、升级改造;进出口贸易;道路普通货物运输;房屋租赁;机床设备加工及维修。涉及许可经营项目,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)
主营业务: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项目:军民用紧固件、标准件、橡胶件及航空发动机零组件产品;航空、航天机械零部件研制、销售及售后服务;金属热处理、表面处理及加工成形;机械零部件加工;特种和专用钢、高温合金、钛合金、铝合金、铜合金及其制品研发、设计、生产、销售及售后服务;航空航天钣钳、钣金、钣焊零部件加工成形及维修;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、电子设备、消防设备、机械设备、机电设备、通讯设备及器材、电气设备、电器设备的研制、生产、销售及
主营业务: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生产销售机械零部套产品、各类标准件、汽车、摩托车专用标准件、液压系统基础件和标准件;机械产品进出口贸易;原材料进出口贸易(以上经营范围国家法律、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;国家法律、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得审批前的项目不得经营)。)
主营业务: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换热冷却系统研发制造,换热冷却器相关产品、技术的出口;本公司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、机械设备、仪器仪表、备品备件、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;进料加工业务。)
主营业务:法律,法规,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,法规,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,法规,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.(精密锻造,锻造技术软件开发,技术转让及咨询服务,机械加工,维修服务,金属材料及成套机电设备,零部件进出口及销售业务(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).)
主营业务: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生产销售:SF三层复合材料、轴承及其它制品、LGD金属焊割气、木制工艺品、批零兼营:机电产品、机床配件、汽车配件、五金、建材、金属构件维修及加工)
主营业务: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电子元器件制造;电子元器件批发;电子产品销售;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;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;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;通信设备销售;货物进出口;机械零件、零部件加工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
主营业务: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许可项目:特种设备设计;特种设备制造;特种设备检验检测;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;电气安装服务;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;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;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;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;建设工程监理;建设工程设计;建设工程施工;施工专业作业;道路货物运输(不含危险货物)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特种设备销售;特种设备出租;
主营业务: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项目:机械加工、机床零配件生产、销售及维修服务;工程机械零配件销售及维修服务;销售:二、三类机电产品、五金交电、钢材、建材、办公自动化设备及耗材、通讯产品、汽车配件、电网耗材、家用电器、日用百货;计算机网络系统、计算机软、硬件开发、安装及维修服务;进出口贸易(国家限定公司和禁止公司从事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);航空附件的研发、生产及销售,模具制造,五金产品制造(除许可业务外,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
主营业务: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金属机床及配件/工程机械及模具、模板维修、安装、加工、铸造 机床附件制造/机电产品设计/印刷包装及材料/建筑安装/机电设备/汽车配件/纺织机械/化工产品(不含危险品)/炊具/五金交电/电子产品/照相器材/金属材料/矿产品销售)
主营业务: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项目:专用设备修理;通用设备制造(不含特种设备制造);电子、机械设备维护(不含特种设备);电气设备修理;通用设备修理;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;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;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;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;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)
主营业务: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钢铁铸造及钢材的销售)
主营业务: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采掘、钻探用钻具、工程螺杆钻具、启动液压钻机及配套器具的生产;销售:机械设备、电器设备及配件、金属材料及其制品、仪器仪表及配件;矿业及采掘设备的技术咨询及服务。)
主营业务:机械配件加工、模具设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
主营业务: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轴承、五金生产、加工、销售;从事企业自营产品出口和企业需求产品进口业务(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);建筑材料、金属材料、橡胶制品、汽车零配件销售。 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