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部企业
共 3 家企业(含主营及涉及该行业的企业)
主营业务: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完成国家要求广播电视网络服务宣传、文化、教育等方面的各项任务;对全省广播电视网络进行建设、开发、运营和管理;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模拟广播电视、数字广播电视节目与信息传输业务;利用有线电视网络向有条件的农村延伸、覆盖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;互联网信息服务;经营电信业务;支持国家“村村通、户户通广播电视工程”;电影放映;广告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及营销策划;从事通信工程、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以及卫星定位系统、数字化
主营业务: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广播电视节目传送;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;电影制片;电视剧制作;音像制品制作;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;基础电信业务;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出版物互联网销售;创业空间服务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文艺创作;市场营销策划;图文设计制作;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;信息系统集成服务;信息技术咨询服务;会议及展览服务;软件开发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
主营业务: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许可项目: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电影发行;电影放映;电视剧制作;演出经纪;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;互联网信息服务;医疗服务;洗浴服务;歌舞娱乐活动;旅游业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电影制片;电影摄制服务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制作;企业形象策划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市场调查(不含涉外调查);服装服饰出租;专业设计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