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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食品添加剂(辣椒素晶体、辣椒红、水性辣椒精、油性辣椒精、乳化香精、咸味食品香精(液体、桨/膏状)、花椒精油)、辣椒系列产品、调味料(固态、半固态、液体、调味油)、食用植物油(半精炼)芝麻油分装、生产、销售。(以上经营范围涉及审批或许可的凭审批或许可文件开展经营活动)批零兼营:五倍子及五倍子产品、防火材料、生物制品、化工产品(不含化学危险品)、花卉、苗木、农林副土特产品、科教仪器、办公设备、通讯器材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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