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营业务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航空航天产品;特种车辆的研制、生产、销售;燃气器具、节能加热设备、燃烧机、厨房设备、制冷设备的研制、生产、销售;压力锅、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的研制、生产、销售;净水车、急救车、保障车的研制、生产、销售;野营器材、箱组设备、水净化处理设备、炊事机械的研制、生产、销售;金属制餐具和器皿的加工、销售;空投空降特种设备、应急救援装备的研制、生产、销售;客车、专用车、救护车、农机产品的研制、生产、销售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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