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方
主营业务
许可项目: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;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 一般项目:数字证书签发、管理、销售;计算机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应用系统信息安全咨询服务;计算机软、硬件开发、销售。(法律、法规禁止经营的,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规定需审批或许可的,取得审批或许可后,方可经营。)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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