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
主营业务
许可项目: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;食品经营;网络文化经营;货物进出口;技术进出口;演出经纪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实业投资,企业管理;社会经济咨询服务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从事计算机软硬件科技、电子产品科技、多媒体科技、通讯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、技术转让、技术咨询、技术服务;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、电子产品、文化用品、体育用品及器材、服装服饰、鞋帽、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、日用百货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、日用口罩(非医用)、消毒剂(不含危险化学品)、化妆品、珠宝首饰、钟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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