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营业务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竹笋、薇菜、蕨菜、魔芋、杨梅、猕猴桃等山野菜食品及饮料、密饯系列产品的生产加工,茶叶无公害栽培技术及产品系列化开发、生产,销售自产产品(涉及国家专项许可证的凭专项许可方可开展生产经营活动);货物进出口业务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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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竹笋、薇菜、蕨菜、魔芋、杨梅、猕猴桃等山野菜食品及饮料、密饯系列产品的生产加工,茶叶无公害栽培技术及产品系列化开发、生产,销售自产产品(涉及国家专项许可证的凭专项许可方可开展生产经营活动);货物进出口业务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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