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
主营业务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项目:锂离子电池、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、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、负极材料、隔膜材料、电子新材料的生产、经营及其研究开发、技术咨询;销售:非金属矿及制品、金属及金属矿、有色金属材料(除专项);太阳能组件、光伏电子产品、电子元器件及组件;进出口贸易(凭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经营)(除许可业务外,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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