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
主营业务
许可项目: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;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;互联网信息服务;互联网直播服务(不含新闻信息服务、网络表演、网络视听节目);出版物互联网销售;出版物零售;出版物批发;电子出版物复制;电子出版物制作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从事文化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、技术转让、技术咨询、技术服务、技术交流、技术推广;软件开发;非学历文化知识辅导(哲学知识辅导、经济学知识辅导、法学知识辅导、教育学知识辅导、历史学知识辅导、理学知识辅导、工学知识辅导、农学知识辅导、管理学知识辅导,需要取得办学许可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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