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
主营业务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许可项目:互联网信息服务;基础电信业务;食品销售;酒类经营;食品互联网销售;出版物零售;出版物互联网销售;出版物批发;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;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发布;软件开发;信息系统集成服务;智能控制系统集成;信息系统运行维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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