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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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许可项目: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;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;医用口罩生产;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;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(Ⅱ类医疗器械);消毒剂生产(不含危险化学品);道路货物运输(不含危险货物)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;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;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;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;医用口罩批发;劳动保护用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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