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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许可项目:建设工程施工;建筑劳务分包;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;道路货物运输(不含危险货物;)特种设备检验检测;成品油零售(不含危险化学品);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。一般项目:金属结构制造;金属结构销售;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;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;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;机械设备销售;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;建筑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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