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营业务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项目:中草药种植;地产中草药(不含中药饮片)购销;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;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;农产品的生产、销售、加工、运输、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;中药提取物生产;农副产品销售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日用百货销售;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;茶叶种植;茶具销售;保健食品(预包装)销售;食用农产品初加工;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;食用农产品零售;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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