沛县
主营业务
建筑工程用机械、轻小型起重设备、起重机、机床附件、铸钢件、铸铁件制造、销售,废旧金属回收与批发,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(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)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一般项目:机械设备研发;金属制品研发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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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工程用机械、轻小型起重设备、起重机、机床附件、铸钢件、铸铁件制造、销售,废旧金属回收与批发,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(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)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一般项目:机械设备研发;金属制品研发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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