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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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许可项目:特种设备制造;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;特种设备设计;特种设备检验检测;建设工程施工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特种设备出租;特种设备销售;机械设备研发;机械设备销售;矿山机械制造;农业机械销售;农产品智能物流装备销售;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;专用设备制造(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);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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