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
主营业务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许可项目:林木种子生产经营;草种生产经营;动物饲养;牲畜饲养;家禽饲养;林木种子进出口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;工程管理服务;树木种植经营;人工造林;森林经营和管护;林产品采集;园艺产品种植;牲畜销售;农业机械服务;食用农产品初加工;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;非食用林产品初加工;农业科学研究和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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