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
主营业务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项目:光电子器件制造;光电子器件销售;电子产品销售;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;电子专用材料销售;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;安全系统监控服务;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;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;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(除许可业务外,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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