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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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(Ⅰ类、Ⅱ类、Ⅲ类医疗器械产品生产销售(持相关许可证)、医用耗材、消毒用品销售;中草药种植、收购加工销售及收购;民族工艺品、纺织品、服装、鞋帽,文化旅游产品的开发、生产、宣传、推广、销售;服务项目:民族文化展览展示、民族手工刺绣蜡染信息咨询、教育信息咨询、营销策划、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、计算机软件安装及维护、电子智能化工程、环保工程、商务信息咨、会务服务;广告设计、平面设计、代理、制作(持证经营)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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