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
主营业务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型材、铝型材、铝锭、铝棒、铝制品、金属材料、金属制品(贵重金属、放射性金属除外)、建筑材料、门窗、不锈钢、塑钢型材、铝塑共挤、玻璃及其相关制品生产、加工、销售;建筑爬架、钢管生产、租赁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须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
用户评价 0 条(已筛选)
没有符合条件的评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