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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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科技开发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服务;冶金装备制造;有色金属、合金及其制品、有色金属化合物及其制品、电子材料的制造及销售;销售:化工原料及产品(不含化学危险品)。(涉及许可经营项目,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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