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通
主营业务
中央空调设备、通风设备、冷却设备、消防用金属制品、智能控制系统、净化工程设备设计、制造、销售、安装、维修;货物或技术进出口(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)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一般项目:劳务服务(不含劳务派遣)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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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央空调设备、通风设备、冷却设备、消防用金属制品、智能控制系统、净化工程设备设计、制造、销售、安装、维修;货物或技术进出口(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)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一般项目:劳务服务(不含劳务派遣)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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