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华
主营业务
许可项目: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;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;网络文化经营;互联网信息服务;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;网络出版物出版;电视剧制作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电影放映;电影发行;食品销售;酒类经营;保险经纪业务;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;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工业工程设计服务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制作;广告发布;图文设计制作;平面设计;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;地理遥感信息服务;网络设备销售;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;信息技术咨询服务;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;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;信息系统
用户评价 0 条(已筛选)
没有符合条件的评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