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
主营业务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项目: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;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;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;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;工程管理服务;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;水污染治理;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;地质灾害治理服务;固体废物治理;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;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服务;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;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;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;专业设计服务;水土流失防治服务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
用户评价 0 条(已筛选)
没有符合条件的评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