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电
主营业务
许可项目:基础电信业务: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:有线和无线广播电视节目及信息的现场制作、收转、播放、传送及其他相关活动,广播电视、卫星传输服务和信息服务;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(以上经营范围按许可证核定的事项和期限从事经营),烟草制品零售,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,网络文化经营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 一般项目:广播电视网络投资、规划、设计、工程建设、运营,广播电视宽带综合业务网络多功能开发和运营、技术服务,传输软件及设备开发、制造、销售;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开发、生产、销售、安装和设计与施工,通讯设备(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)
用户评价 0 条(已筛选)
没有符合条件的评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