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
主营业务
许可项目:基础电信业务;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;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;各类工程建设活动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从事计算机、互联网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服务、技术咨询,计算机系统集成,软件开发,自主基础软件服务,文化艺术交流策划,会务服务,企业管理,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(不得从事社会调查、社会调研、民意调查、民意测验),企业营销策划,企业形象策划,公共活动组织策划,动漫设计,设计、制作、代理各类广告,摄影摄像服务(除冲扩),工艺品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、纸制品、计算机、软件及辅助设备、日用百货、文具用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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