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
主营业务
许可项目:基础电信业务;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;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计算机软硬件、系统集成、网络工程、通讯、机电工程设备、文化广播影视领域内的“四技”服务,文化广播电视工程设计及施工,机电工程承包及设计施工,卫星地面站设计及施工,数据通讯和信息服务,信息系统集成服务,文化广播影视科技产业的事业投资,会务服务,展览服务,计算机软件和多媒体制作,舞美灯光音响设计制作,文化广播电视产品,系统集成设备租赁(除金融租赁),票务代理服务,电影机械销售,设计、制作、发布、代理国内各类广告,从事货物及技
用户评价 0 条(已筛选)
没有符合条件的评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