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
主营业务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许可项目: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;建设工程施工;建筑劳务分包;网络文化经营;出版物互联网销售;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;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;电气安装服务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一般项目:软件开发;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;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;通信设备制造;信息系统集成服务;智能控制系统集成;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;互联网安全服务;网络技术服务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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