盖茨
主营业务
区内生产加工汽车传动系统产品及工业传动系统产品,销售自产产品;上述同类产品及其零部件和组件的批发、佣金代理(拍卖除外)、进出口及其他相关配套业务;以汽车传动系统产品及工业传动系统产品为主的区内仓储(除危险品)、分拨、售后服务及技术咨询;国际贸易、转口贸易、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;区内商业性简单加工(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,涉及配额、许可证管理、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)。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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