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庆
主营业务
许可项目: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,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,住宅室内装饰装修,互联网信息服务,出版物出版,拍卖业务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 一般项目: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(依法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,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);电影制片、发行(依法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,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);计算机网络技术服务(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);互联网技术服务;销售:电子产品(不含电子出版物)、计算机及配件、仪器仪表、Ⅰ类医疗器械;计算机软件开发;承办经批准的商务文化活动;礼仪服务(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);设计、制作、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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