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
主营业务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应用软件开发;软件开发;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信息系统集成服务;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(持证经营);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(持证经营);信息技术咨询服务;市场营销策划;会议及展览服务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(持证经营);5G通信技术服务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制作;广告发布;网络文化经营(持证经营);机械设备销售;五金产品零售;电子产品销售;化工
用户评价 0 条(已筛选)
没有符合条件的评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