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通
主营业务
生产4.4’—二氨基二苯醚、3.4’—二氨基二苯醚、硫酸肼、工业(副产)盐、聚酰亚胺树脂(PI胶水),销售自产产品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 一般项目:化工产品生产(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);化工产品销售(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)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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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4.4’—二氨基二苯醚、3.4’—二氨基二苯醚、硫酸肼、工业(副产)盐、聚酰亚胺树脂(PI胶水),销售自产产品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 一般项目:化工产品生产(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);化工产品销售(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)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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