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
主营业务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经营项目:计算机及手机软硬件开发;系统集成开发;视频监控、楼宇对讲、报警、GPS定位等安防产品的研发、设计、安装、销售;销售:电脑及其配件,电脑软硬件及耗材,电子数码产品,笔记本电脑。※※许可经营项目:(无)。※※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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