瑞通
主营业务
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租赁服务(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);机械设备租赁;企业管理;企业管理咨询;会议及展览服务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咨询策划服务;市场营销策划;社会经济咨询服务;礼仪服务;图文设计制作;专业设计服务;文化用品设备出租;货物进出口;技术进出口;进出口代理;电子产品销售;机械设备销售;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;音响设备销售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;照相机及器材销售;家用电器销售;幻灯及投影设备销售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(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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