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
主营业务
许可项目: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动漫游戏开发;摄影扩印服务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制作;广告发布;数字广告设计、代理;平面设计;专业设计服务;图文设计制作;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电影摄制服务;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;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;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;礼仪服务;会议及展览服务;软件开发;企业形象策划;市场营销策划;企业管理咨询;文艺创作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;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(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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