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
主营业务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许可项目:发电业务、输电业务、供(配)电业务;输电、供电、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、维修和试验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一般项目:发电技术服务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采矿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;新兴能源技术研发;矿山机械销售;热力生产和供应;机械设备销售;金属制品销售;电线、电缆经营;建筑材料销售;通信设备销售;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;化工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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