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营业务
激光器、激光表演系统、喷泉水景产品、投影产品、舞台灯光音响产品、电子产品的的销售和租赁(不含限制项目);舞台效果、景观艺术、水体艺术、环境艺术、水处理系统、夜景灯光的设计及配套的技术咨询;承包景观亮化工程、喷泉水景工程、多媒体工程、电子与智能化工程。国内贸易(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);货物及技术进出口(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;法律、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);投资兴办实业(具体项目另行申报);软件销售;软件开发;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。非居住房地产租赁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激光产品、电子产品、喷泉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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