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通
主营业务
A级锅炉部件(限集箱、膜式壁)、B级锅炉、锅炉用辅助设备及装置、钢结构件、船舶舾装件、固体废弃物处理设备、金属工具、印染机械、起重机生产、销售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;建设工程施工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)一般项目:对外承包工程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用户评价 0 条(已筛选)
没有符合条件的评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