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
主营业务
一般经营项目是: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、销售(以上不含专营、专控、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)并为经营上述产品及业务提供必要的工程服务、技术咨询服务、售后维修服务;经营上述各项产品及系统的采购、零售(不设店铺)、批发、进出口。(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,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)。音响设备制造;音响设备销售;照明器具制造;照明器具销售;家用电器制造;家用电器销售;电子产品销售;日用百货销售;五金产品制造;五金产品零售;通讯设备销售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,许可经营项目是:研究、开发、设计、生产、销售电力电子产品、电气产品、机电一体化设备,包括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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