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
主营业务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花卉种植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节能管理服务;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;生态环境材料制造;污泥处理装备制造;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;固体废物治理;水污染治理;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;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;人工造林;土壤与肥料的复混加工;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;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;土壤及场地修复装备制造;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;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;城市绿化管理;森林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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