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
主营业务
许可项目:互联网信息服务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,广告设计、制作、代理,广告发布(非广播电台、电视台、报刊出版单位),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、技术服务、技术咨询、技术转让,专业设计服务,动漫游戏开发,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用户评价 0 条(已筛选)
没有符合条件的评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