瓦纳
主营业务
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;电子技术开发;转让自有技术;技术咨询;技术服务;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;计算机、软件及辅助设备、乐器的批发;货物进出口、技术进出口、代理进出口(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、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)。(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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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;电子技术开发;转让自有技术;技术咨询;技术服务;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;计算机、软件及辅助设备、乐器的批发;货物进出口、技术进出口、代理进出口(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、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)。(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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