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营业务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;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;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;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;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;电力设施器材销售;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;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;仪器仪表销售;电器辅件销售;电线、电缆经营;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;建筑材料销售;消防器材销售;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;五金产品零售;通信设备销售;日用百货销售;办公设备销售;劳动保护用品销售;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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