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
主营业务
一般经营项目是:电子产品、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;国内贸易;广告业务;接受合法委托代理中国移动、中国联通、中国电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(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);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。(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,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),许可经营项目是: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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