飞思
主营业务
一般经营项目是: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;多媒体技术开发;软件设计;从事广告业务(法律法规、国务院规定需另行办理广告经营审批的,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);影视广播设备的租赁及技术开发;灯光、音响、舞台的设计与设备租赁 ;文化活动策划、经济信息咨询、会议策划、在网上从事商贸活动(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);平面美术设计;网页设计。(以上各项涉及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,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);物联网设备制造;物联网设备销售;物联网应用服务;物联网技术服务;物联网技术研发;软件开发;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工业控制计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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