遵义
主营业务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;信息系统集成服务;自动化设备、电子元器件、机电产品、电子产品、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、设计、生产、销售及相关领域内的技术咨询、技术转让及技术服务;金属零件、模具及零部件加工和销售;注塑制品、机械设备的研发制造和销售;货物进出口业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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